內府函[2014]9號 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內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市級各部門: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簡政放權,提高行政效能,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,現將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川府發﹝2013﹞63號)轉發給你們,請認真做好相應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承接工作。 內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4日 附件: 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川府發﹝2013﹞63號)
內府函[2014]9號
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內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市級各部門:
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簡政放權,提高行政效能,經市政府領導同志同意,現將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川府發﹝2013﹞63號)轉發給你們,請認真做好相應的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和承接工作。
內江市人民政府
2014年1月14日
附件: 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川府發﹝2013﹞63號)